教育是加拿大的一大产业,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中,加拿大的公共开支中用于中学之后的教育所占比例是最高的。目前,加拿大拥有遍布全国各省和区的上万所公立、私立和联邦的中小学学校,三百多所大专院校。
加拿大的教育系统从幼儿园到大学预科均包括公立和私立两种学校。根据加拿大的宪法规定,教育完全由各个省自制。因此,十个省及三个区均有各自的教育制度,执行和实施各自教育部门和省政府的有关政策和立法。省政府在公民的教育方面负有法律、行政和财务的责任。每个省都设有一个教育部门,部长是内阁成员,有的省还另设高教部长。省政府的教育部负责行政管理和资金拨款,监督中小学的教育活动,制订教学大纲及学校组织的规定,审批新的课程和教科书,管理财务,鉴定教师资格,制订校董事会或校委员会、校长、教师、研究和辅助设施等的有关规定。
各省的教育制度基本相同,高中以下的教育都是免费。大学以上教育,须交少量学费。外国学生能享受的政府补助较少,学费较为昂贵,私立学校则不分国内外学生,统一收费。
二、学校
1、公立学校(Public School)
加拿大公立学校普遍实行中小学义务教育,从小学到高中一般12年。各省的教育体制不尽一致,公立学校则是当地的教育机构根据各省的教育法而建立和经营,受政府的财政支持的学校。
2、教会学校(Separate School)
教会学校是由教会根据各省的教育法而建立和经营的学校。安大略省、萨斯喀彻温省、艾伯塔省和魁北克省以及西北地区均对教会学校予以财政支持。
3、私立学校
在公立系统以外的学校,没有政府资助,但其课程设置及毕业要求完全符合省政府教育部的规定。私立学校收取学费,对低收入家庭通常提供奖学金或减免学费。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曼尼托巴省、萨斯喀彻温省、艾伯塔省和魁北克省对私立学校也给予一些补助。
三、学龄前教育
各省和区均有两套政府资助的自愿性学龄前教育系统,一是由学校委员会经营的五岁幼稚园,一是由省政府发放执照的托儿所。不管是哪一种系统,均非强制性的,但大多数加拿大人都送孩子上幼稚园或托儿所。
四、普通教育
1、小学教育
小学通常指一至六年级或八年级的教育,学生通常在五至十三岁,但各省都不同。有些学校将中小学分为:幼稚园至六年级、七年级至九年级、十至十二年级三个阶段。
2、高中教育
高中通常提供两种课程:一是普通高中课程,二是职业高中课程。高中毕业可进入大学或社区学院、职业学校和就业市场。
五、函授教育
为满足居住在偏远地区或残疾学生的需求,由省政府管辖下,通常以邮件或电讯和电讯形式进行函授。函授包括中小学和大学及职业培训课程。
六、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属私立机构,主要目标是通过一些短期培训使学生掌握实际技能并尽快走向劳动力市场。尽管这些机构属私立性质,但均经守各省政府的审批以保证教学的水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