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籍资格是由加拿大公民法例规定的。根据规定,要申请成为加拿大公民,必须符合公民法规的规定:
1、申请人必须是年满18岁以上的永久居民;
2、在申请入籍前的四年内,已在加拿大累积住满三年;
3、没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对加拿大的安全构成威胁;
被勒令驱逐出境;
有条件地出狱或受监禁或假释;
目前仍被监禁中;
在提出入籍申请之日起的过去三年内犯过刑事罪。
4、具有一定的语言能力,能运用英语或法语进行交流;
5、热爱加拿大,对这个国家及其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有足够的认识和了解。
未满18岁的孩子须由父母或监护人代为申请入籍,如同时申请,通常能与父母一起成为加拿大公民。
二、申请程序
申请入籍的程序主要有三个步骤:申请、考核和入籍仪式,整个过程一般需要4到6个月的时间。
1、申请
申请人可到临近的入籍法院或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入籍申请表,填完后,需将申请表以及必备资料一起送至或寄至入籍法院或办事处。
2、考核
一般提前一个星期,申请人会收到考核时间和地点的书面通知。从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七日开始,入籍考核已逐渐以笔试代替了与法官之间的面试。试卷有英语和法语两种,考核内容包括对加拿大的历史、文化、地理、政治制度以及作为加拿大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的认识。
3、入籍仪式
如考核通过,申请人将会在一二个月内收到法院寄来的通知,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公民证书颁发仪式。在仪式中,申请人将进行入籍宣誓,领取加拿大公民证书。
三、双重国籍
根据《加拿大国籍法》,加拿大公民可以拥有多重国籍。这表明,其他国家的公民申请加入加拿大国籍时,只要原籍国法律容许,仍可保留原国籍,反之,当加拿大公民申请加入其他国籍时,也可以保留加拿大国籍。
拥有双重国籍的公民值得注意的是,在享受该国权利的同时,还有责任履行该国公民的义务。也就是说,当在加拿大之外的另一个国籍所在国遇上麻烦时,加拿大政府将无法对你实行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