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将亲属团聚移民分为免除计分考核的亲属移民和须经计分考核的亲属移民两种。免除计分考核的直系亲属移民包括:

1、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的配偶;
2、澳大利亚公民与永久居民的达到期退休年龄的父母(男性65岁、女性60岁),多数子女在澳大利亚的父母;
3、18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21岁以下的未婚而又依靠父母生活的子女;
4、澳大利亚公民与永久居民的未婚夫、未婚妻。
以上申请移民者均需身体健康、品行良好,且有可以负担其足够生活需要的经济担保人。供法律证婚人及到达澳大利亚3个月内一定结婚的证明,将获准未婚夫(妻)在澳大利亚暂时居留3个月,结婚后获得永久居留权。
以下少数特殊情况,也属于家庭团聚移民范围,例如合法过继的子女、孤儿,亲戚要求帮助渡过难关(如遇有死亡、长期有病等),或者已到退休年龄需要赡养,或者是兄弟、姐妹未独立的子女,他们是居住在海外的唯一家庭成员。
家庭团聚移民享受优待,只要申请人符合上述亲属身份,身体健康,且没有犯罪记录,都可以获得批准。在澳大利亚的亲属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或具有两年以上永久居留权的,在澳大利亚的担保人,必须保证其亲属赴澳后的一切生活费用,即必须在澳大利亚合法的居留2年以上,能够提供住宿,并且具有一定资产保证。所有申请移居澳大利亚的双亲,其子女都要负担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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