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满18周岁;
2、以个人商业努力所赚得的资产净值不低于80万加元;
3、拥有三年以上成功经营或管理企业的经验;
4、投资至少40万加元到政府监管的基金,期限五年,五年后归还本金;或投资20万加元,期限五年,五年后归还10万加元;也可以只投资12万加元,并以其全部作为支付贷款利息和管理费,申请剩余28万加元的贷款,但12万加元不退还给投资者。
同时,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格的商业背景,并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
二、同时,申请人还必须具备合格的商业背景等其他条件。
1、提供可供查考的近三年的商业经营记录文件;
2、申请人必须能解释清楚自己做生意第一笔资金的来源,并说明此来源以及以后的资产积累是合法并由自身努力而获得的。
3、至少三年以上盈利,要求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并提供税单完税证明;
4、申请人获得移民签证后愿意在加国进行一定数额的投资,可参与的投资类别有:
A、投资移民计划所批准的基金或指定的业务;
B、投资于公开吸纳资金的项目。
除魁北克省外,加拿大各省均执行此投资移民甄选条例,通常投资对象是加拿大政府指定的基金。加拿大移民局是此类基金的唯一代理,并与投资移民申请者签订投资协议,投资者在通过面试后,须一次完成40万加元的投资。
加拿大联邦执行的投资程序决定了申请人不可能获得融资援助,因此大多数投资移民申请人选择向魁省提出移民申请。魁省执行不同于联邦的投资程序(见魁省投资移民),但申请人必须选择加拿大魁北克省作为移民的目的地。当然,由于加拿大法律规定居民有自由迁移的权力,因此选择魁北克省作为移民目的地仅仅表示登陆地点在魁省,与登陆后的实际居住地点并无联系。
另外,魁北克投资移民的甄选准则与联邦有所不同,主要区别是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除投资到加拿大联邦政府指定的基金外,魁省允许投资移民投资到本省部分投资基金,同时也允许这些基金向申请人提供融资服务。因此申请人实际投资可以由自有资金投资和融资两部分组成,减小了资金压力,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
其二,申请人的资格通过魁省的评选后将获得魁省颁发的CSQ文件,之后还要将文件送将联邦政府,由联邦政府核发移民纸,并且申请人的登陆地点只能选择魁省。












